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拓展学校高素质师资培养渠道,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双师双能”建设水平。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宁波市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甬市监综[201825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相关教师参加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举办的检查员专题培训班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学校全体药品、化妆品、食品、医疗器械检查员以及已上报人事处的检查员推荐人员。
注:已入选省级及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名库的人员不在此次培训考试范围内。
二、培训内容
1.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检查指南讲解;
2.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检查指南讲解;
3.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检查指南讲解;
4.廉政教育;
5.理论知识考试。
三、培训组织形式
本次培训活动分三个班同时进行,分别是:
1.药品生产检查员培训班;
2.药品经营和化妆品检查员培训班;
3.医疗器械检查员培训班。
培训最后安排理论知识考试。
四、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药品生产检查员培训班:2019年12月19日-21日;
药品经营和化妆品检查员培训班:2019年12月19日-20日;
医疗器械检查员培训班:2019年12月19日-21日。
2.培训地点
余姚市余姚宾馆(余姚市舜水南路108号)。
五、其它事项
1.请全体参训检查员于12月19日上午9:30之前到余姚宾馆报到;
2.请全体检查员于12月17日上午11点前确认是否参训,上报学院负责人,并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的协调;
3.请各学院联络人于12月17日下午13:30前将培训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发至人事处。
联系人:殷洁 电话 678799
附件: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检查员培训活动报名汇总表;
2019年12月16日
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