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浙高师培字【2019】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秋季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和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报名
首次参加考试的教师请在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上注册、在线学习后自行选择考点和考试时间。补考的教师,按原注册账号登入报名系统,选择考点报名考试。报名和学习网址:http://zjzx.zjnu.edu.cn/bm。
第一次开放报名(全省10个考点):2019年9月15日~9月30日
第二次开放报名(金华再考考点):2019年10月28日~10月31日。
二、培训形式
首次参加考试的教师报名后,自学相关内容,并且必须完成600分钟以上的网络视频学习(参加32学时现场培训的教师无须600分钟的网络视频学习),再次参加考试的教师不作要求。学员可登录“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考试练习系统”进行练习。练习网址:http://zjzx.zjnu.edu.cn/test/。
三、考试形式和时间
考试形式为上机考试,考试时间从10月12日到11月3日分批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考试共包括《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大学教师伦理学》四门,每门课考试时间分别为30分钟。四门考试合为一场,连续进行,每场考试的时间为2小时。每份试卷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满分为100分。75分以上(含75分)方为合格。每天安排两场考试。
宁波大学考点:第一场13:00—15:00,第二场15:00—17:00;其他考点:第一场8:10—10:10,第二场10:30—12:30。
四、缴费形式和标准
实行网上报名缴费。缴费标准:每次考试70元/门。
五、考点设置
经省教育厅授权,2019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考试分别在浙江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台州学院、浙江工商大学、嘉兴学院和宁波大学10所院校设置考点,考点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六、考试要求
1.所有参加考试的教师应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报名成功后,请各位老师自行打印准考证。
2.进入考场,要关闭移动电话,禁止使用一切电子设备。考生应将资料存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不得将资料带入座位,否则以作弊论处。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夹带资料、抄袭、代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立即取消当次考试所有课程成绩,12个月之内不得参加同一考试(包括补考),并将作弊资料上报省教育厅。
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19年9月9日